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为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正常执业,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注册管理办法》,对通过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开展注册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通过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并符合有关注册条件的护理人员。
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可到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
2、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单(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5、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三、注册步骤
一院、二院、中医院已配备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软件机构版的必须进入“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护士首次注册”模块录入2012年考试合格人员的有关首次注册数据。其它的医疗机构的注册数据在11月30日前上交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请一院、二院、中医院注册数据录入后。所有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注册材料在11月30日前交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由我局制证。复审无误后上交至省卫生厅终审盖章。
联系电话:85061872
平湖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