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规定,现将我省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包括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报名
(一)全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11个市地考点和省直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三)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各考点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11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考点办理集体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自2011年2月25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http://www.med126.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2日。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3月15日考生须持上述材料,到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考试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二)考试时间:2011年5月21日一天,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4时-16时30分。
四、考试收费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规定执行,每人每科50元。
咨询电话: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0571)87567812、87567880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