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和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桐政办发〔2011〕52号)精神,2013年我市委托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社区医生15名,委托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培养中医学专业本科社区医生15名,委托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培养护理学专业本科社区护士30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基层卫生事业服务,且达到第二批理科录取分数线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学生。
二、招生院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三、专业层次
临床医学本科,学制五年;中医学本科,学制五年;护理学本科,学制四年。
四、招录与招聘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并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同时,定向培养基层社区医生(护理)工作实行招录与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
(一)签署意向。
6月25日~7月16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到桐乡市卫生局人事科(中山西路17号,市委党校斜对面)签署定向培养意向。联系电话:88029836,88022946,88022917,663535,663339,675510,640303。
(二)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于7月17日8:30~17:30及时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临床医学(社区医生)(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099,专业代码18)、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医学(社区医生)(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116,专业代码01)、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护理学(社区护理)(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099,专业代码20)填报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
(三)划取上线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市卫生局。
(四)组织体检。
市卫生局、人力社保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
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市范围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局商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
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六)学校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七)备案。
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市卫生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临床医学、中医学按5万元/人标准由市财政承担,护理学按4万元/人标准由市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六、就业
(一)2013年入学的定向委培生按期毕业后,回我市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市卫生局商人力社保局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二)临床医学、中医学定向委培生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新模式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在规定期限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新模式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护理学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定向委培生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服务期限在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不得少于5年。有关内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热忱欢迎我市有志于从事基层卫生事业的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桐乡市卫生局
桐乡市人力社保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