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
文件
舟山市普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舟普卫〔2006〕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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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卫生局 普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在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考护士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护理队伍建设,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考护理
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单位和名额
普陀区人民医院5名。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好思想政治素 质。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护理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经体检合格能适应工作。
4、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陀籍2006年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招考办法
招收工作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招收的方法录取。考试结果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区监察局3057876、区卫生局3013101。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23日。
2、报名地点:普陀区卫生局办公室,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小2寸半身照2张。咨询电话:3026890。
(二)考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以及相关知识。由卫生局组织评委,各位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作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2、考核: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相关考核审查。
(三)体检:考核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
(四)如报名人数不足8名(1:1.5比例计算),则核减招录人数。
(五)录用:考试、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公示7天。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正式毕业后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四、本通知有关条款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舟山市普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招考 护士 通知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监察局,方维副区长。
普陀区卫生局办公室2006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