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卫生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县级以上 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试行)》的通知区级医疗单位、民营医院: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07]16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任务书中的具体内容请在普陀区卫生局网站(wsj.putuo。gov。cn)“政务公开”栏中下载。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六日附件:《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