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74号)和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考办发〔201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界定。
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自2011年12月20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http://www.med126.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8日。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普陀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月4日、5日二天,地址:普陀区卫生局三楼办公室2,联系人:刘寒嫣,联系电话:3052118。
(四)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