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和《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市卫生局对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6月30日我局已将第一批取得《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的18家单位名单向社会进行了公告,现将第二批经审查合格并取得《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的7家单位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如下。
附件:湖州市第二批已取得《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经营者名单.doc
湖州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