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卫生系统招考工作统一部署,2013年我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71名,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和对象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第一批录取的国家“211”、“985”工程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下属二级学院、成教学院和其他独立学院)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
②第二批录取的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下属二级学院、成教学院和其他独立学院),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③第二批录取的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下属二级学院、成教学院和其他独立学院),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校级二等奖学金二次及以上。
2.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二)招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特殊岗位须同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符合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办法
由各医疗卫生招考单位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招聘计划范围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提出拟录用意见,经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予以公示,再办理录用手续。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各医疗卫生招考单位人事科,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四、其他要求
1.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外语考级证书(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报考人员高考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以及优先招聘所需条件证明材料;
2.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3.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
五、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0572-2760066 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72-2760058 市卫生局监察室
附件:1.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度优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优先招聘医学类优秀大学生报名表.doc
湖州市卫生局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