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0年1月6-8日进行201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确认地点:南浔人民医院急诊二楼小会议室。各医疗卫生单位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单 位 | |
1月6日上午 | 双林人民医院 | 上午:8:45—11:30 下午:13:00—16:00 |
下午 | 菱湖人民医院 | |
1月7日上午 | 练市医院\南浔中西结合医院 | |
下午 | 和孚\善琏\千金\石淙\旧馆\马腰\横街\三长\重兆\东迁\久安医院 | |
1月8日上午 | 南浔人民医院 | |
下午 | 监督、疾控\各门诊部、私人诊所等 |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已经网上报名的人员按时进行确认,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相应的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学(师、中级)的人员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已参加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 按照《护士条例》规定,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提供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证明。
8、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70元。
附件:1. 《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 《护理专业毕业生临床实习证明》
南浔区卫生计生局
2009年12月28日
附件1:
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虚假,由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附件2:
护理专业毕业生临床实习证明
兹保证 同志确系在本单位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如有虚假,由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