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浔区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报考职位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可以加分,具体为:初级职称或助理执业资格加3分,中级职称或执业资格加5分(同时具有两项的不累计加分,取分值高的,按百分制计入笔试成绩)。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附表《2011年南浔区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职位信息表》。
四、考试及录用办法
(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成绩,其中:护士岗位笔试(含加分)、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其它岗位笔试(含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由全区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理论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护士岗位面试方式为护理技术操作,其它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含加分)、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局和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录用。
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xrz。com)向社会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拟录用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届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拟录用人员根据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的,不予聘用。
各医疗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三年内(二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单位解聘。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具体有关报名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南浔区人力资源市场(南浔镇适园路758号)
3、需提供资料: 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社会人员报名须提交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在岗职工报名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每人交纳考务费40元。
4、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于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下午16:00)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到3:1可以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助产士、麻醉医生等岗位报名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不满2:1的不开考或相应削减招考计划数。
六、咨询方式
招聘咨询单位:南浔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金主任,0572-3023617(周一至周五)。
南浔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 南浔区人力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