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县被再次确认为国家卫生县城。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省爱卫会组织复查组于3月26~28日对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工作进行了复查,8月份我县通过了全国爱卫会的暗访。12月5日,全国爱卫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全国爱卫会关于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我县被再次确认为国家卫生县城,钟管镇也同时被确认为国家卫生镇。县卫生局被评为“德清县国家卫生县城复评工作先进集体”。
2、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医改办多次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会,制定了德清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12月25日零时,在三家县级公立医院按时启动改革,以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为抓手,通过“一减两调一补”(减少药品费用、调整价格政策、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增加财政补助),逐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国务院医改办调研组实地调研并肯定了我县改革准备工作。
3、王国强副部长调研肯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近年来,随着县中医院挂牌成为杭州市中医院德清分院,在全市率先开设国医馆,妇产科在全县和周边地区的知名度不断扩大,连续举办三届膏方节,我县中医药事业得到了较好的发展。5月17日,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实地调研并充分肯定了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成效,同时要求县中医院坚定信心,准确定位,加快发展,打造莫干山下的知名中医院。按照王部长的要求,我县科学规划县中医院建设发展。
4、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位列全省第二名。我县2012年妇幼卫生工作措施有力,重点突出,财政保障到位,多项指标居全省前列。2012年度,我县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2.28‰,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8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9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6.73%,婚前医学检查率88.55%,产前筛查率93.48%,听力筛查率99.2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完成率100%,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创建率85%。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2012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中,我县位列全省第二名。
5、完成全县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县卫生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从9月下旬开始到11月底,经拟定方案、宣传发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组织酝酿、组织谈话、任职公示等程序,完成了全县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产生新的一届领导班子,同时确定后备干部44名,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工作岗位,激发了领导干部工作活力。
6、新农合大病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2年新农合参保率达98.23%,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80元。将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累计大病报销26354人次,医疗费用18303万元,报销金额9572万元,分别占总医疗费用和总报销金额的65.96%和80.26%。我县在卫生部、财政部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与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做法。11月8日,卫生部农卫司督导组现场检查并肯定了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障工作。
7、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提升。浙江省第四十届县(市)医院院长联谊会在我县召开。推广了优质护理服务,护士节活动登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深入开展了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各县级医院均成立志愿者服务团队,定期举办义诊咨询活动,推广了预约诊疗、错时分段诊疗、自助取单、护理门诊等便民惠民举措。县三院、县中医院顺利通过等级医院评审,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县三院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技术协作医院建立了“技术协作”关系,就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疑难病症诊治等多方面进行交流协作。
8、组建运作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中心。2011年经县编委办审批通过,县卫生局成立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中心。该中心为我局直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6名,主要职能是制定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和措施;开展卫生应急管理、卫生应急知识、卫生应急处理技术培训和演练并参与医疗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经积极筹备,2012年选调了5名工作人员,正式成立运作。该中心的成立运作,将进一步提升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9、完成“民生实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县卫生局扎实开展“民生实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暨60岁以上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累计体检47050人,体检率81.78%。在具体实践中,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方式方法。一是将体检任务分解到各行政村,分村编写花名册,逐村安排体检。二是从县级医院抽调医务人员支援莫干山镇、筏头乡等医技力量较为薄弱的乡镇。三是医务人员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利用双休日、清早上班前进行体检。四是主动安排车辆接送行动不便的老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10、完成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顺利移交餐饮职能。从7月15日到10月25日,县卫生局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共监督检查2351家餐饮单位,督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2324人,我县获“浙江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先进县”,县卫生局获“湖州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先进单位”。11月19日,县卫生局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了职能职责、人员交接仪式,县卫生监督所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交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