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卫生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09〕75号)要求,为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省发改、省卫生厅联合开展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县(市、区)卫生局会发改局负责调查收集,按表格填写要求认真填写(表格见附件),并上报到市卫生局;
2、请各市卫生局负责审核汇总,并经市发改委确认,于10月26日下班前报省卫生厅,同时报送电子稿;
3、本次调查的基础数据,涉及今后项目资金安排测算,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科学、合理、准确。
4、联系方式:联系人,金芳、李振华;联系电话,0571-87709063;传真,0571-87709122;电子邮箱,lzh5013@163。com。
省发改委 省卫生厅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表1:县(市、区)基层医疗人员情况快速调查表
表2:县(市、区)基层医疗医生队伍培养培训现状和需求情况调查表
请下载附件:表1和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