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医政发〔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