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医政发【201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医疗就手术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8月3日
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