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卫发〔2012〕20号
绍兴市卫生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
卫生监督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卫生局:
2011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主线,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促进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水平的全面提升,有效预防和控制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对各县(市、区)2011年度卫生监督目标责任制工作执行情况考核评估,上虞市等三市(区)为优胜单位,新昌县等三县(市)为优秀单位,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胜单位
上虞市
越城区
诸暨市
二、优秀单位
新昌县
绍兴县
嵊州市
希望上述获奖单位,在新的一年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把卫生监督执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