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2010〕125号
新昌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节约用电的紧急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正值高温酷暑用电高峰时期,为科学节约用电,确保安全度夏,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及场所节约用电的紧急通知》,现就进一步做好卫生系统节约用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用电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空调用电管理,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开空调要关窗户、关门,倡导在原有基础上每天少开一个小时空调,下班前提前半小时关主机,杜绝房间无人或下班以后空调仍在运转的现象;减少电梯使用频率,倡导六楼及以下楼层步行上下楼;在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要做到白天不开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下班要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和医疗设备等电源,尽量减少各种设备待机电源损耗;更换设备时,要采购节能灯具和节能设备。各单位用电要在去年基础上下降5%以上。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以节约用电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开展节能示范科室等创建活动,加强典型宣传。要积极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医务人员、病人及家属宣传节约用电知识,提高全民节约能源与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识,普及节电知识,积极倡导健康低碳环保的文明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节约用电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节约用电的具体措施和奖惩办法,并确定专门人员抓好落实。要定期对各科室节约用电工作开展检查,对各种浪费行为要给予一定处罚。县卫生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节约用电工作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节能办。
新昌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