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和义乌市卫生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规定及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务工作安排,为保证我省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5月21日一天,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考试形式采用纸笔考试。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包括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组织管理和报名
(一)考试组织管理
1. 全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11个市地考点和省直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3. 各考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1年2月28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
4. 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
5. 各考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
6. 考区审核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工作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
7. 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5月1日前向考区下发监考用的《考生签到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 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http://www.med126.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考生须持上述材料,到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网上考生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2011年3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3月15日。
申请人为2011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考点办理集体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2. 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1);
③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
3. 自2011年5月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1日。
四、考试筹备实施
(一)考点于2011年5月20日前领取试卷,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交接、保管和发放工作,试卷交接和发放应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核对考试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填写记录。
(二)考试实施前,考点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积极开展考试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并及时上报考区。
(三)各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四)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五)考试实施期间,各考点须在每个考场显著位置张贴《考试试室编排表》,每个试室门口张贴《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每个用于考试的课桌张贴《座位贴》。
(六)开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至考场,每个试室由2名以上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并签字。
(七)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发错考生试卷、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
(八)考试实施前一周内,考点应将主考和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考区。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当在考点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二)考试结束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点指定2人以上核对答题卡数无误后,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同时确保答题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写的准确性;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科目的顺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
(三)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全部销毁,填写《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并传真至考区。
六、考后信息修改及违纪处理
(一)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6月8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至考区,由考区汇总后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各考点自5月23日起,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6月2日。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等要求执行。
七、成绩发布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2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八、保密要求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十、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其中每人每科20元由各考点直接汇款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鼓楼支行,账号 0200003209014445932;每人每科10元汇款至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开户行:建行省分行业务经营部,账号 33001613535058666666,项目编码/执收编码19905070,单位: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单位编码 550307。
十一、其他
对于在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务请各地严格按照《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3)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防范和堵塞考试工作漏洞,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切实做好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保密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