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城南乡卫生院要求设置城南乡大山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申请。经研究,我局同意设置新昌县城南乡大山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现将拟批准设置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的类别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名称为:新昌县城南乡大山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选址为:新昌县城南乡大山庄村;
床位数为: 0张;
诊疗科目为:中医科、内科、全科医疗科;
设置单位:新昌县城南乡卫生院。
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至4月 22日止(公示五个工作日)。如对设置新昌县城南乡大山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异议,可书面或电话向新昌县卫生局医政科反映。电话:86040567。
特此公示。
新昌县卫生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