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我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清溪镇、三锅乡、桥楼乡等3个乡镇的灾后卫生恢复重建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震区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对口支援乡镇卫生恢复重建工作, 保障灾区人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方案》(卫办应急发〔2008〕12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口支援乡镇基本情况
(一)区划人口情况。青溪镇地处青川县西部边陲,位于岷山山脉南麓的摩天岭脚下,青竹江上游,二省(四川、甘肃)三市县(广元、绵阳、甘肃文县)交界处,与青川县桥楼乡、房石镇及甘肃文县、绵阳市平武县相邻,距县城乔庄59公里。境内地势西高东低,主要以山地为主。最高海拔3837米,最低海拔823米。属亚热带湿润气候,最高气温38℃,最低气温0℃,年降雨量725—1000mm之间。全镇面积526平方公里(其中唐家河233平方公里),有耕地14812亩,辖12个行政村,56个农业合作社,1个场镇社区,总人口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万人,集镇人口0.5万人,有汉、回、藏等民族,其中,回族村2个。有镇属部门33个427人,注册个体工商户220户,其中集镇200户。
三锅乡面积180.92平方公里,辖5个村和1个居民小组,共2709户,总人数8389人,共有19个企事业单位。
桥楼乡面积90.2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共2286户,6935人,38个农业合作社,26个副食品店,5个餐饮小吃店。
(二)卫生资源概况。青溪镇中心卫生院灾前有编制床位30张。拥有半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B超机、制氧机一台等常规医疗设备。现有在职职工22人,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人;大专学历2人,中专学历6人。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检验室、B超室、中西药房等临床科室,能开展内科、外科、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对部分急危重症病人进行初步处理。青溪镇中心卫生院承担着对桥楼乡、三锅乡、蒿溪回族乡卫生院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的职能。有村卫生站16个。
三锅乡卫生院有职工13人,其中医生11人,护士2人;有执业医师资格7人。灾前有床位20张,设有中西药房、综合门诊、计划生育、妇产科门诊、B超、心电、X线、检验、防疫、理疗等科室。拥有的B超、心电图机、X光机、血尿便常规检验设备均在地震时损坏。灾前日门诊量平均100--250人,年分娩人数30人,2007年业务总收入70余万元。有6个村卫生室,每个卫生室有一名卫生员。
桥楼乡卫生院现有医务人员7名,有执业医师资格1人。设有中西医结合科、骨伤科、妇产科、防保科、中西药房等科室。医疗设备简陋,只有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等。1辆由浙江义乌复元医院捐赠的救护车。有村卫生站8个,每个村卫生站有一名乡村医生。
(三)受损情况。青溪镇是“5.12”特大地震的重灾镇之一,镇中心卫生院在此次地震中受损严重,所有业务用房和职工住房全部受损,部分房屋垮塌,均无法继续使用。业务用房受损4510平方米,损失586万元,全部需拆除重建。医疗设备、药品及器械损失110万元,总计损失超过696万元。工作全面瘫痪。
二、对口支援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总体部署,在市援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灾后重建规划,尽最大努力为灾区卫生恢复重建提供最急需的支援,帮助灾区恢复、重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给予一定数量的医疗卫生管理、技术人力支持,加强对受援乡镇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参与并指导乡、村巡回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一)到2008年7月底,我市按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对支援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需求情况,全部调防到位,在受灾的乡镇和灾民普遍建立医疗服务体系,并继续为灾区群众提供最急需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到2008年9月底,开展对口支援乡镇临时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基本恢复正常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三)到2008年底,青溪镇中心卫生院和桥楼乡、三锅乡卫生院及其当地灾民安置点的医疗临时业务用房、基本设备、技术人员配备比较齐全,初步形成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能开展基本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四)到2009年底,对口支援乡镇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恢复。乡镇卫生院具备急诊、转诊功能,可进行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助产技术服务,能够定期到农村开展巡诊。
(五)到2010年,全面完成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和管理培训、带教任务,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管理制度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且运行良好,满足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紧急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三、对口支援工作安排
(一)援助范围划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上下对口、便于联络协调”的原则,我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清溪镇、三锅乡、桥楼乡等3个乡镇。其中清溪镇的卫生恢复重建工作由市卫生局及9个县(区)卫生局负责,派遣支援人员由市卫生局统筹安排;三锅乡的卫生恢复重建工作由乐清市卫生局负责;桥楼乡的卫生恢复重建工作由瑞安市卫生局负责。上述2个乡的派遣支援人员由各对口市卫生局安排报我局备案。
(二)公共卫生服务。帮助全面恢复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每一个网点。青溪镇中心卫生院至少有1~2人从事公共卫生工作,村卫生室也应至少有兼职公共卫生联络员1人;建立合格接种门诊、正常运行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确保疾病控制工作有序开展;实行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承担食品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等协管职能,实现对农村卫生监督的覆盖;建立妇幼保健管理系统,协助镇政府开展计划生育指导工作;建立医疗急救分站,有效落实与职能相符的紧急措施。
(三)医院灾后重建。根据青川县卫生局制定的“青溪镇中心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规划”,青溪镇中心卫生院灾后房屋建设一律按钢筋混凝土结构,设防9度建设;规划用地4200平方米,新建业务用房1400平方米,其中新建门诊楼700平方米、住院楼400平方米、辅助用房300平方米;购置X光机、B超、心电图机等一批常规医疗设备,达到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青溪镇中心卫生院重建资金估算727万元,分为医疗恢复重建阶段和发展提高阶段两个周期建设。第一周期(2008年-2010年),既医疗恢复重建阶段规划总投资477万元(基础建设252万、医疗设备145万元、药品器械57万元、附属工程和培训专业技术人才23万元),完成业务用房建设并投入使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总数达到30人;床位总数保持30张;配置开展诊疗的B超、X光机、心电图机、常规化验室等一些基本设备;建立一套卫生院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村卫生室,并完成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满足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四)技术人员支援。按照青川县卫生局提出的对口支援所需专业分布及人员层次的要求,三年内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卫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选派支援人员中包括卫生监督、疾病控制、护理、普外、内儿、妇产、伤骨、五官、医技等专业。在受援乡镇的临时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并到农村开展巡回医疗;参与当地乡、村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的巡查、指导,帮助恢复冷链系统、免疫接种、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妇幼保健等常规的公共卫生服务,严防传染病、群体性食物中毒、孕产妇死亡的发生。
(五)医技人员培训。依据青溪镇中心卫生院对周边的医疗辐射面,承担对其它3个乡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的职能,以及灾后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要求,今年通过选派的支援人员在当地对青溪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初步解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问题。2009年开始分批选择青溪镇中心卫生院优秀医务人员来温州市级医院进修学习,重点培养普外、骨外、心血管内科、妇产科、护理、医技等一批中级专科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保证及时有效开展普通手术、危重病人紧急救治和常见疾病的诊疗工作。
(六)重建资金支持。积极多方争取建设资金,以争取国家灾后重建资金和浙江政府对口帮扶资金为重点、社会筹集资金为补充的筹资建设办法,广泛争取医疗设备和药品厂商的资金、设备、药品投入。
(七)支援人员管理。温州市卫生局在每批卫生援建人员中选派1名干部担任卫生重建队长,负责与青川县卫生局和3个乡镇政府及当地卫生院的联络、沟通和协调;负责与我局相关信息通报和相关工作联系;负责我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队伍的管理。每个驻地另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我市卫生系统驻地援建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重建队长与驻地政府和卫生院的联络、沟通和协调,并做好相关信息报告。
支援人员原则上每2个月轮换一次,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轮换的,必须经派出对口支援单位和卫生重建队长同意,并书面报市卫生局,经市卫生局同意后由派出单位进行替换。每轮换前半个月由卫生重建队长根据当地需求,将下一批支援人员数量、专业要求等报市卫生局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通知各对口县(市、区)和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落实。
支援人员对口支援工作,计入晋升上一级技术职务所需的累计下乡工作时间,支援期间享受原有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对口支援人员生活、工作、通讯等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各类津贴、补贴由各派出单位根据省定标准予以解决。
四、对口支援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的指示精神和省卫生厅、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光荣传统,增强全国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积极调配人员,周密细致安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做好我市对口支援青川县3个乡镇卫生院的灾后卫生恢复重建工作。市卫生局成立对口支援青溪镇地震灾后卫生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朱锦平局长为组长,胡爱党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疾控监督处(应急办)、医政处、政工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疾控监督处(应急办)。
(二)加强协作,明确任务。要建立与受援地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根据受援地的实际需求,明确援助任务和责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恢复重建与灾区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成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任务。要不断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争取最大效益和最好效果。
(三)加强管理,务求实效。要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有力有序推进对口支援工作。不定期地对对口支援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和评估,保证受援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恢复,保证医疗服务安全,保证大灾之后无大疫的发生。各派出单位领导要主动关心支援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广大支援人员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精神,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全力做好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
附件:1.温州市选派对口支援清溪镇卫生恢复重建人员安排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抗震救灾 卫生重建 方案 通知
抄 送:省卫生厅、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市政协、市援川重建指挥部、市财政局
温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24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1: 温州市选派对口支援清溪镇卫生恢复重建人员安排表
轮 换 时 间 | 支 援 专 业 人 员 | ||
卫 生 监 督
| 疾 病 控 制
| 医 疗 (临床、护理、医技) | |
第1批(2008年6月26日-8月22日) | 市卫生监督所 | 市疾控中心 | 市二医 |
第2批(8月20日-10月18日) | 市卫生监督所 | 市疾控中心 | 市二医 |
第3批(10月16日- 12月18日) | 市卫生监督所 | 市疾控中心 | 市三医 |
第4批(12月16日- 2009年2月18日) | 市卫生监督所 | 市疾控中心 | 市三医 |
第5批(2月16日- 4月18日) | 鹿城区卫生局 | 鹿城区卫生局 | 鹿城区卫生局 |
第6批(4月16日- 6月18日) | 鹿城区卫生局 | 鹿城区卫生局 | 鹿城区卫生局 |
第7批(6月16日-8月18日) | 瓯海区卫生局 | 瓯海区卫生局 | 瓯海区卫生局 |
第8批(8月16日-10月18日) | 瓯海区卫生局 | 瓯海区卫生局 | 瓯海区卫生局 |
第9批(10月16日-12月18日) | 龙湾区卫生局 | 龙湾区卫生局 | 龙湾区卫生局 |
第10批(12月16日- 2010年2月18日) | 龙湾区卫生局 | 龙湾区卫生局 | 龙湾区卫生局 |
第11批(2月16日- 4月18日) | 永嘉县卫生局 | 永嘉县卫生局 | 永嘉县卫生局 |
第12批(4月16日- 6月18日) | 永嘉县卫生局 | 永嘉县卫生局 | 永嘉县卫生局 |
第13批(6月16日-8月18日) | 平阳县卫生局 | 平阳县卫生局 | 平阳县卫生局 |
第14批(8月16日-10月18日) | 平阳县卫生局 | 平阳县卫生局 | 平阳县卫生局 |
第15批(10月16日-12月18日) | 苍南县卫生局 | 苍南县卫生局 | 苍南县卫生局 |
第16批(12月16日- 2011年2月18日) | 苍南县卫生局 | 苍南县卫生局 | 苍南县卫生局 |
第17批(2月16日- 4月18日) | 文成县卫生局 | 文成县卫生局 | 文成县卫生局 |
第18批(4月16日-6月18日) | 文成县卫生局 | 文成县卫生局 | 市中医院 |
第19批(6月16日-8月18日) | 泰顺县卫生局 | 泰顺县卫生局 | 市中医院 |
第20批(8月16日-10月18日) | 市卫生监督所 | 市疾控中心 | 市中西结合医院 |
第21批(10月16日-12月18日) | 市卫生监督所 | 市疾控中心 | 市中西结合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