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市属民营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卫生系统普法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根据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决定于11月举办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知识竞赛的市级初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此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旨在激发卫生全行业人员的学法热情,提升法律实践能力,检验和展示我市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效,规范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行为,有序推动“法治温州”和卫生强市建设。
二、活动组织
此次竞赛活动由市卫生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局法制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做好参赛组织工作,积极选送人员参赛。各地各单位的参赛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三、选题范围
普法知识竞赛内容由卫生专业法律和公共基础法律两部分组成。题目主要选自卫生部编印的《医疗卫生人员法律必读》和省卫生厅编印的《医疗卫生人员法律学习训练册》,同时适量选取《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
四、竞赛题型
普法知识竞赛题型分为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和不定项选择)、判断题和简答题,其中卫生专业法内容占60%,公共基础法律内容占40%。
五、竞赛程序
(一)竞赛活动分笔试和公开竞答两个阶段进行。
1、参赛选手先于2008年11月10日下午2:30在温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41号)十楼大会议室进行闭卷笔试。笔试按各代表队全部参赛选手个人笔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代表队有选手缺考,则缺考选手按零分计入该队笔试总成绩。如遇代表队的笔试总分相同,比较成绩相同代表队的选手个人最高分从高到低排名,如选手最高分也相同则再比较选手次高分,以此类推。如代表队三名选手成绩也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名次。
2、笔试总成绩列前六名的代表队进入11月中旬举行的公开竞答比赛(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公开竞答比赛采取必答和抢答两种形式。六支代表队按公开竞答比赛成绩与笔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确定最终竞赛排名。如遇总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赛抢答题确定排名。
3、普法知识竞赛市级初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胜奖若干名,由市卫生局通报表彰并予奖励。
(二)获得市级初赛总成绩第一名的代表队将代表我市于2008年12月4日(即“全国法制宣传日”)在杭州参加全省卫生系统法律知识决赛。省级决赛的获奖队伍由省卫生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每支参赛代表队由三名选手组成,其中至少有女性选手一名。选手参加笔试和公开竞答比赛时请携带身份证。
(四)竞赛程序如遇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六、其它
各地各单位请于2008年11月6日上午10时前将参赛选手名单(见附件)传真至市卫生局法制处(联系人:李川,传真:88998611,联系电话:88998611、88999611、13858865812),逾期则视为放弃。
附件:卫生系统“五五”普法知识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普法 比赛 通知
抄 送:省卫生厅,市普法办
温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31日印发
(共印50 份)
附件
卫生系统“五五”普法知识竞赛
参赛选手报名表
参赛代表队(盖章):
领 队: 职务:
联系人: 职务: 联系手机:
选手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注:请于2008年11月6日上午11时前将名单传真至市卫生局法制处(传真:8899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