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卷调查10人,其中院领导3人,医政科、保健科及医院负责普法工作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1人,不同业务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各2人。(注:如医院负责普法工作由医政科或保健科负责,则将业务科室负责人问卷人数调整为3人)
2、问卷分不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和判断题(10题,每题1分),共计30分。18分以上(含)为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