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范围内,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和温州市卫生信息中心副主任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按照《温州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选拔,进一步优化卫生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队伍结构。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的具体条件。
1、担任市直属医疗机构中层正职满两年;
2、具有医学类大学本科(含本科,下同)以上学历;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同)。
(三)温州市卫生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的具体条件。
1、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中层正职满两年或市卫生信息中心人员工作时间满两年;
2、具有电子信息类岗位计算机技术应用方向或计算机软件方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男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竞争上岗程序
(一)宣传发动:在相应范围内公布职位、条件、步骤、方法等事项。
(二)自愿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形式,填写《报名(推荐)表》(表格可在温州市卫生局网站上下载),并于2012年8月25日前送交本局人事处,联系电话:88995920。
(三)资格审查:对照选拔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不足3人,根据有关规定,不再组织考试。
(四)组织考试:
1、笔试: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温州市卫生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电子信息类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卷面分值为100分。
2、面试:面试评审组由市卫生局领导、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等组成。采取结构化面试,注重对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核了解,由评审组给予记分。计分采取100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
笔试占60%,面试占40%,取总分前二名进入组织考察。
(五)组织考察:在适当范围内,对入围者进行德、能、勤、绩、廉诸方面的民主测评,并进行考察谈话,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六)党委任命: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岗位的匹配性择优录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后任命,聘任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附件: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副职领导职务报名(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干部 选拔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温州医学院附属一院、二院
温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