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保证项目服务的有效落实,经研究,决定对各乡镇第三季度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11月2日-17日。
二、督查重点内容:重点督查各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包括公共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档案建档、健康教育、责任医生上门随访服务、重点疾病社区管理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情况等。
三、督查方式:采用听汇报、查台帐资料方式,并随机抽查村民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了解和知晓情况。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