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卫生局
关于开展医疗卫生单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保障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院(分组见附件1),北麂、北龙乡卫生院另行安排。
二、检查时间:
2010年5月11--13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安排。
三、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医疗安全、传染病防控和转作风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具体见检查表)。
各单位要做好迎接准备,认真进行自查和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