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节能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卫生系统节能减排,加快节约型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根据瑞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瑞公共节能办〔2011〕5号)精神,定于6月11日至17日开展卫生系统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为“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低碳体验活动。6月14日定为“低碳体验日”。各医疗卫生单位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所有装饰照明灯关闭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或拼车出行。
(二)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开展主题为“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专项活动,向干部职工发出倡议,要求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头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及洗漱用品。
(三)开展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要广泛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普及废旧灯管、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知识,倡导公共机构把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废旧灯管、电池回收交至市公共卫生大楼104室。
(四)广泛宣传节能减排。要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和专题网页,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周密部署,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并以身作则,积极参加低碳体验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把握重点,深入宣传。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以倡导节能低碳的工作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为宣传重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营造节能减排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并于6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局办公室。(电话65812909,传真65812910)
瑞安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