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1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务必于7月19日前报瑞安市卫生局医政科审核,并于7月20日前报送温州市卫生局医政处统一上报省医学会。
省卫生厅文件及附表请登录“瑞安卫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或“瑞安医政QQ群”共享(群号:140366221)下载。
联系人:杨乐峰
电 话:65812915,65812382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