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深入开展卫生下乡活动的通知
瑞卫〔2013〕11号
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深入开展卫生下乡活动的通知》(浙卫办〔2013〕3号)要求,现就我市2013年开展卫生下乡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度,把“卫生下乡”活动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幸福瑞安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知识水平。
二、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红十字院、市五医、市塘下人民医院要按照无偿支援和分级对口支援的原则,结合“大医院”对口帮扶“小医院”、医师晋升职称前下基层服务等工作,以常年支援和突击支援的方式深入开展支援基层活动,将“卫生下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要充分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真正在基层建立一支“不走的医疗队”。
三、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红十字院、市五医、市塘下人民医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春节前组织医疗队开展一次以卫生科普知识宣教、健康咨询、义诊、免费送医送药为主要内容的“卫生下乡”活动,重点为农村和边远地区;市二医、市三医及各镇街卫生院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服务内容组织医务人员进社区(村居)开展健康服务。
四、各受援地卫生院与支援单位要加强联系和配合,各支援单位之间也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卫生下乡”活动安排,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红十字院、市五医、市塘下人民医院要于2013年2月7日前将春节前“卫生下乡”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人:许小洪,联系电话(传真):65812915,邮箱:rawsjyzk@126。com。
附件:1、市级医疗单位春节前“卫生下乡”安排表
2、市级医疗单位春节前“卫生下乡”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