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温卫人〔2013〕78号)文件,我县“瓯越名医”、“医德模范”、“最美护士”候选人推荐名额各为2位,请按照温卫人〔2013〕44号)文件,于4月8日前推荐材料报局办公室李白玮处。联系电话:697130
附件:关于开展“瓯越名医”、“医德模范”、“最美护士” 评选活动的通知
局办公室
2013.4.7
温卫人〔2013〕78号)
关于开展“瓯越名医”、“医德模范”、
“最美护士” 评选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卫生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温州医学院附属各医院,解放军118医院,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民营医疗协会:
一、根据《关于开展“瓯越名医”、“医德模范”、“最美护士” 评选活有关事项的通知》(温卫人〔2013〕44号)要求,经与温州医学院等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各地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候选人推荐上报时间:温州医学院、解放军118医院、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民营医疗协会统一于4月 10日前按上述文件要求吧有关推荐材料报送我局人事处,逾期按放弃处理。
三、推荐“瓯越名医”的候选人提供近五年有关学术、获奖、年门诊量等证明材料。
文件附件清单:
点击这里下载:关于开展“瓯越名医”、“医德模范”、“最美护士” 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