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卫生强县战略,宣传优秀卫生专业医务人员,激励广大医务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科研技术水平,推进我县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和卫生人才工程建设,根据《苍南县医疗卫生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评选“名医”和 “优秀科主任”活动,此次活动将评选出“名医”15名、 “优秀科主任”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名医”评选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具有高度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
2.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威望。
3.医疗技术精湛,能熟练准确诊疗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学术指导和带头作用。
4.有强烈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长期工作在临床一线,一丝不苟,行医过程中被投诉少,无差错及事故发生,在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
5.在学科建设方面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6.临床一线医师,具有高等医学专业学习教育经历且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及以上。
7、学风严谨,能积极开展各类新技术、新项目,近三年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按省卫生厅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认定、正刊、第一作者,下同)发表与专业相关医学论文1篇以上,或主编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专著。
8、作为主研究人主持县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二)“优秀科主任”评选条件
1、中级职称以上,评聘为科主任(正职)3年以上,具有
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管理能力,工作中处处起表率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所在科室为临床或医技科室,连续开设5年以上,有住院病区的床位数在20张以上;就医环境舒适整洁,设备设施配套完善,在县级同类学科处于先进水平。
3、是本专业学科带头人,有解决危重疑难病症的能力,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3年内承担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的县级以上科研课题,获得国家、省、市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发展学科的科主任者优先考虑。
4、出色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全年无医德医风违纪现象,科室管理规范高效,医疗与护理质量指标全面达到等级医院标准,社会和经济效益较好,床位使用率不低于85%,甲级病案率达到90%以上。
5、科室社会知名度高、群众认可度高,患者满意度达90%以上,近3年没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医疗纠纷。
二、评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8月10日- 9月10日)
由县卫生局根据医疗卫生单位职工人数下达候选人推荐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候选人推选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传达评选活动精神,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在推选工作期间,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掌握好评选标准,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原则,杜绝弄虚作假,把好关口。
(二)审核评选阶段(2012年9月11日- 10月10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候选人评选初步审核,指导候选人填写事迹登记表、撰写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等工作,并于9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附电子版)上报县局医政科,由县局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评选材料真实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并组织评选。
(三)公示表彰阶段(2012年10月11日- 10月31日)
县卫生局在结束审核工作后,将入围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一旦群众反映问题查实,将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公示期满,县卫生局组织召开“名医”和 “优秀科主任”,评选表彰大会,授予“名医”和 “优秀科主任”荣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列入我县卫生重点专业人才管理,并予以相配套的奖励。
三、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成立苍南县“名医”等优秀医疗卫生专业人才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昌栈
副组长:章曙明陈雪鹏
成员:罗成锹李鸣 陈先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政科,陈 先亲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8715861。
本通知及其他事宜由县局医政科负责解释。
附件1:县 “名医”评选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县 “优秀科主任”评选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苍南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