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上海卫生人才网 > 正文
沪卫考办[2010]1号 关于2010年度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来源:上海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3/6/28 字体:
 各区县卫生局、人社局、申康医院管理中心、各有关大学及单位:
 
 根据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8号)及《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9]第118号)等文件精神,经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对未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本年度仍继续采取由本市自行组织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专业设置
 本年度新增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专业设置: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初级士)、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初级师)、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中级)。
 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设置:卫生管理(初级师)、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医院管理(中级)。科目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二、申报事项
 报考范围、条件、程序和材料等要求参见《关于本市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沪卫考办〔2009〕5号)。申报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月12日起至2010年 1月30日止。
 考生本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报名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后盖章。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月28日起至2010年1月30日止。
 考生本人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的《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照片采集、缴费并签名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都北路408号)
 联系电话:021-63270023
 
 三、有关说明:
 (一)申报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准入条件:
 1、在卫生医疗单位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卫生类学历,对于先取得卫生类学历后取得管理类学历的人员,可按最高学历申报;
 3、从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转入卫生事业管理岗位的人员,须在卫生事业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二)申报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的准入条件:
 1、在卫生医疗单位从事医疗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操作等相关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卫生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三)本年度考试成绩仍实行2年为一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四)考试合格者,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定于2010年5月22日、23日。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2日 9 :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3日 9 :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考试方式
 考试为纸笔作答考试方式。
 (三)考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考试费用
 初级:每科目50元
 中级:每科目70元
 
 
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O一0年一月六日
相关文章
 重庆卫生信息网:关于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的
 重庆卫生网:询问2011年执业医师操作成绩的
 义乌卫生信息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
 义乌卫生信息网: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2013年
 庆阳卫生网:全市卫生建设项目工作会议召开
 新昌人民卫生网:2014年新昌县卫生系列系统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