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现将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2006年“十一”期间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时间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2006年“十一”期间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做好今年国庆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现对本市医疗机构“十一”期间门诊时间安排如下: 节日期间,各医疗机构的门诊休息时间为9月30日-10月4日和10月7日-8日,其中9月30日和10月7日按各医疗机构原周六门诊安排。10月5日-6日门诊正常开放。 节日期间急诊正常开放。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区域医疗需求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增设门诊,并做好安民告示。 如遇突发事件对门诊开放时间要求有所变动,另行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