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我局已经注销下列人员的执业医师注册,其《医师执业证书》已无效。
特此公告。
姓名
原注册单位
原执业类别
原《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原执业范围
注销时间
叶敏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临床
110310000006007
外科专业
2003年6月10日
朱晓华
上海市肺科医院
110310000005245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2003年6月18日
邓勇海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110310000013475
内科专业
200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