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沪部队医院、企事业职工医院、局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主旋律,做好先进典型宣传,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医院文化建设,同时,为深化医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感动·瞬间”——上海市卫生系统“斯泰隆”杯医务人员职业风采摄影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市卫生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和部分新闻媒体记者。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上海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新民晚报、新民网、上海大众卫生报联合主办,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办。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积极反映医务工作者开展医、教、研、防、护理、后勤、管理、志愿(社工)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尤其是直接服务社会和病人的第一线工作)或医患间和谐互动的生动场景和精彩瞬间;
2、参赛作品需紧扣主题,讲求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作品风格不限;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黑白、彩色不限,需制成6英寸以上
照片,不装裱,不卷寄;
4、参赛作品以“一张照片+一个故事”的方式报送,每张照片需配写3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起到介绍内容,升华主题的作用。
四、评选要求
1、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由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医学院)等主管单位(部门)根据推荐作品名额分配表(附表1)负责初选并推荐,企事业职工医院由上海市职工医院管理协会负责初选并推荐,驻沪部队医院(除二军大及所属单位外)及局属单位(含中福会系统)由市卫生局新闻与宣传处负责初选并推荐。
2、各主管单位(部门)请于2011年8月15日前完成初选,并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初选后获推荐的“参赛作品”(照片及电子版原稿)和“参赛报名表”汇总后交至评选办公室。
(注:参赛作品背面请用报事贴注明参赛者姓名、单位、作品标题;参赛作品电子版原稿请以作品标题为文件名,文件不超过2M,JPG格式,照片及参赛报名表电子文件请汇总刻盘。)
评选办公室设在市卫生系统文明办,联系人:徐英,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477号1006室(市卫生局新闻与宣传处内);联系电话:22121799;邮编:200040。
五、日程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4月
2、作品征集阶段:2011年5月-8月
3、作品评选阶段:2011年9月
4、表彰:2011年四季度择时举行
六、奖项设置及表彰奖励
由评选办公室负责对各主管单位(部门)初选推荐的作品进行汇总整理,提交评委会进行评选。评委会择优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余作品均为纪念奖,同时评选出优秀组织者奖若干。
1、个人奖项: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4-5名
三等奖 10-15名
优秀奖 40-50名
纪念奖 若干名(除以上获奖作品外被推荐作品)
2、单位奖项:
组织贡献奖 5个
优秀组织奖 10个
3、由组织单位向获奖者颁发奖金、证书、奖杯。
七、作品使用说明
参赛作品不退回,请作者保留底稿。参赛作品的版权、肖像权、产品形象许可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者负责,主办单位将在本次大赛的推广宣传活动中,如电视、报刊、网站、巡回展览、画册及相关宣传产品
中使用。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做好此次以“感动·瞬间”为主题的上海市卫生系统“斯泰隆”杯医务人员职业风采摄影大赛宣传工作,按评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本次大赛的成功举办。
上海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1年4月14日
附件1、“感动·瞬间”——上海市卫生系统“斯泰隆”杯医务人员职业风采摄影大赛推荐作品名额分配表
附件2、“感动·瞬间”——上海市卫生系统“斯泰隆”杯医务人员职业风采摄影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