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卫生执法公告 (2006年2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卫生执法,有效地控制并减少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避免类似宿州“眼球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就医安全。自4月上旬始,我厅组织全省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上下联动,集中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和部分疾控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专科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情况,手术室、口腔科等重点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情况及器械消毒和灭菌的效果监测情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全省执法检查1871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8家、二级医疗机构202家、一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1040家、民营医院196家、专科医院104家;责令限期整改1086家;警告124家;行政处罚122家;行政处罚18.41万元。 附件:1、全省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2、各市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一览表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本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卫生厅网站www.ahwst。gov。cn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