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卫生执法公告 (2007年4号) 全省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自1月16日始,上下联动,开展了2007年“卫监1号行动”,加大对承办 “年夜饭”和春节期间营业的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检查餐(炊)具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餐(炊)具是否严格消毒;原辅料材料索证情况;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储存情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情况等。截至2月14日,全省执法检查餐饮单位5350家,责令整改1049家,立案查处246家。 此次执法检查行动至目前,一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在新闻媒体或网站上发布公告或消息,全面启动“卫监1号行动”。全省在媒体和网站上发布公告413次。二是各市、县、区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向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送达告知书;召开承办“年夜饭”的宾馆、饭店负责人会议,强化其是餐饮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督促其自查自纠,责任到人,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年夜饭”和春节期间餐饮卫生安全。全省向3317个餐饮单位送达了告之书,培训承办“年夜饭”的宾馆、饭店负责人1543人。三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我厅在卫生执法公告(2007年3号)上公布了全省17个市及省级举报投诉电话。全省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369次。四是我厅向社会发布卫生执法公告3次、卫生监督警示公告3次,引导群众正确选购食品,科学合理消费。五是我厅组织对池州、芜湖、蚌埠、滁州市“卫监1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现场抽查了8家餐饮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责令有关餐饮单位立即整改。 目前此项行动仍在进行中。各级卫生行政机关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方便群众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