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公开选聘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公告 为积极推进和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聘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正处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 4、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满2年,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2年以上学校管理经历; 6、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5 日至20日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直接到省卫生厅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安徽省卫生厅公开选聘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报名表》(登录安徽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ahwst。gov。cn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职级的证明,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报名人数不足8人,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聘。 3、资格审查: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准考证》。对进入考察对象人员,在考察时作进一步的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即取消其资格,并从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及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教育学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5名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任用 由省卫生厅组织考察组,对入选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厅党组根据考察结果提出任用意见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任命同时向社会公布任用结果。 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从任命之日起试用一年,试用期内履行试用职务的职责,具有同级干部的权力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用职务,取消试用职务待遇,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聘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工作在厅党组直接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厅人事处承办。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驻厅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2601949 监督电话:(0551)2678850 安徽省卫生厅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
附件下载:公开选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