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执法公告 (2008年6号) 2007年10月至11月,省卫生厅组织对保健食品进行了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抽检了芜湖、黄山、滁州、铜陵、宣城、巢湖、池州七市的商场(超市)或药店,共采集了样品17份,其中减肥样品6份、辅助降血糖样品2份,缓解体力疲劳作用样品9份。对产品是否含有化学合成药物进行了检测,其中2份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西布曲明)。针对本次抽检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省卫生厅已责成有关卫生执法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现将此次抽检结果公告如下(见附表): 安徽省卫生厅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
附件下载:保健食品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