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卫生执法公告
(2008年10号)
根据卫生部《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厅于4月16日-17日对合肥、马鞍山两市餐饮业、商场、超市、民航等系统20家单位经营使用的湿巾、卫生湿巾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产品20份,其中湿巾18份,卫生湿巾2份。不合格产品6份,其中5份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1份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等微生物指标超过国家标准。
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