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结防所,省皮防所,省妇保所: 为推进2007年中央补助及2008年省财政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防治和免疫规划防治项目暨民生工程(艾滋病、结核病病人医疗救助)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如期实现项目目标,按厅领导要求,经研究定于2008年7月 28日-8月2日对17个市及部分县进行实地督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全省17个市及部分县(市、区),每市查市本级、抽查一个县、一个乡镇。其中马鞍山、铜陵市由本市按省督导要求自行组织,并将汇报材料和相应表格于8月5日前报省卫生厅防病局。 二、督导内容: 1、2007年中央补助专项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2008年省财政艾滋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等; 2、2007年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结核病防治项目、2008年省财政结核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等; 3、2007年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免疫规划项目、2008年省财政冷链建设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 4、2007年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疟疾防治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 5、2008年民生工程中艾滋病、结核病病人医疗救助进展情况 三、督导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原始资料、工作记录和财务报表等。 四、时间和人员分组安排: 1、时间:2008年7月 28日-8月2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与当地市卫生局联系确定。 2、人员分组安排:本次督导共分5个组,组长由厅卫生防病局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结防所、省妇保所负责人带队,成员5-6人,司机1人。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市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会同同级财务等部门,认真组织县(市、区)和有关项目执行单位就本地区项目执行和民生工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积极配合做好本次督导评估工作。 2、被督导各市、县要有书面汇报材料,为方便督查,请整理并集中存放被检查资料,并提前据实填写相关督查表格。 3、未列入本次督查的其他中央和省财政项目,请各市自行组织督查,省将另行安排抽查。 4、本次督导期间的工作生活安排,请一律从简,注重实效,各组督导结束后于8月5日将分项目督导报告和统计表报我厅卫生防病局。 附件:1、督导人员分组和地区安排 2、各项目督查表(表1-表7,请在省卫生厅网站下载)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督导人员分组和地区安排 第一组 组长:罗要武 组员:沈永刚、程晓莉、汪爱民、陈 飞、王艳 检查地区:黄山、宣城、芜湖 第二组 组长:韩永忠 组员:沈毓祖、刘丹青、金 琳、史四九、后庆、龚爱国 检查地区:淮南、六安、阜阳 第三组 组长:尹惠萍 组员:唐继海、秦义祖、张永忠、汪细勤、程淑萍 检查地区:池州、安庆、合肥 第四组 组长:邹 铮 组员:王斌冰、肖永康、张根友、徐 娴、会计2人 检查地区:滁州、巢湖、亳州 第五组 组长:王建军 组员:李卫东、罗献伟、沈跃兰、徐晓敏、杨庆红、叶婷婷 检查地区:宿州、淮北、蚌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