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卫生执法公告
(2008年12号)
根据卫生部《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厅于2008年6月对蚌埠、宣城、滁州三市16家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戊二醛消毒液和次氯酸钠类消毒液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产品20份(其中戊二醛消毒液和次氯酸钠类消毒液各10份)。对所抽产品标签说明书和有效成分含量进行检查,判定不合格产品11份,其中次氯酸钠类消毒液6份,戊二醛消毒液5份,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抽检产品信息见附件。
附件:安徽省2008年消毒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产品信息汇总表(戊二醛消毒液和次氯酸钠类消毒液)
安徽省卫生厅
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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