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卫生执法公告 (2008年 25号) 根据《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2008年9月,我厅组织对合肥、铜陵、马鞍山、安庆、阜阳和淮南市有关餐饮单位和食堂开展了食用植物油卫生监督抽检。抽检样品60种(餐饮单位30种、食堂30种),食用植物油理化指标(过氧化值和酸价)合格59份。在铜陵学院(新校区第一食堂二层蜀王餐厅)采集的一级大豆油(散装)抽检结果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过氧化值=17.4mmol/kg(标准值为≤5.0 mmol/kg)。 现予以公告。
安徽省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