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妥善解决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申报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同意认定张凤林等745人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认定张怀颖等435人中医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现对以上1180名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09年7月10日止。各市卫生局要将本市合格人员名单在本市范围内再进行公示。如对以上人员资格认定有疑义,请直接向省卫生厅咨询或举报。 联系人:王荷、肖锋 电 话:0551-2242903 2242923 传 真:0551-2641354 电子信箱:zyjxiaofeng@163。com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
附件下载:公示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