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及时有效的处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事件。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应急值守,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现将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国庆、中秋期间值班及举报投诉电话公布如下: 省卫生厅 0551-2601930 省工商局 0551-4675010 省质监局 0551-3356114 省农委 0551-2619700 省商务厅 0551-3540001 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0551-2856000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0551-3677689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