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爱卫会,各成员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皖政〔2010〕2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切实将爱国卫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在全市上下掀起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新热潮。
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氛围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电子屏幕、黑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宣传阵地和形式,全面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让爱国卫生运动转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深入宣传《意见》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及时报道学习贯彻《意见》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意见》的好做法、好措施、好经验,促进《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
三、明确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
到2012年,全市基本建立农村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机制。积极创建卫生城市,创建2个国家级卫生镇、1个省级卫生县城,50%(49个)的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60%(8个)的省示范镇达到省级卫生村、镇标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0%,公共场所、乡镇所在地、农村卫生院以及中小学、旅游景区、公路沿线加油站等无害化卫生公厕普及率达到100%。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卫生知识知晓率、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阶段性目标。
市爱卫办将以上各项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明确责任人,定时间、定进度、定要求,扎实推进,狠抓落实。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抓好落实
各县区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切实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充实爱卫会办公室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要有专、兼职领导负责爱国卫生工作,要落实具体人员落实爱国卫生工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投入并逐年增加。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系、定期报告通报、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按照各自职责,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各级爱卫办要做好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市爱卫会建立爱国卫生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