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妇幼保健所:
现将《2010年度合肥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附件)。请根据《工作要点》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妇幼卫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合肥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doc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