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事业(发展)局,市、县、区卫生监督所:
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坚持合法与合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程序规范、权责一致原则,通过细化量化标准,完善各项制度,推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公开、公正行使,为我市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试点工作,现印发《合肥市卫生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落实,努力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附件:合肥市卫生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