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快我市卫生系统医学人才梯队建设,适应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促进合肥市卫生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有计划地选拔和培养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科研能力强、具备较高学术水平的中青年杰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现根据我市卫生系统“十一五卫生人才规划”和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合肥市卫生系统第一届中青年杰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选,现将评选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评比原则
1.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
着力建设一支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队伍,建立起适应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要求、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青年人才管理、运行机制和良好环境,为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工作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以下原则:德才兼备、唯才是举原则;社会和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重在医疗卫生一线原则;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二、 评选范围、对象、条件
1.选拔范围和对象
主要面向全市(含县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中,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选拔人选条件
(1)优良的思想品德。热爱本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倾心于医疗卫生事业,有高尚的医德医风,有埋头苦干的求实作风,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和心理素质。
(2)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医学实践能力。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学术动态,对学科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处理较复杂的疑难问题,在本专业中有一定影响,能够提出专业发展的规划和设想,有较好的科研、教学、临床、组织管理能力。近五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无不良医疗行为,无年度考核不合格。
(3)具备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有探索医学科学求知的热情和执著追求精神,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勇于开拓进取。5年内取得过科技成果1项(前五位)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前五位)或
论著1部(编委以上)。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能够阅读专业一般外文资料。
(4)身体健康,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学历。
三、选拔步骤和方法
本选拔计划从2008年开始,对卫生系统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重点扶持和培养,三年为一个选拔、培养周期。通过选拔,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卫生人才成长。在周期内通过市卫生系统的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专业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促进卫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快速成长。共评选杰出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10人,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20人,单位申报的其余人员进入市卫生系统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后备人才库。本次评选重点面向医疗卫生一线人员,县处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凡符合选拔条件者均可推荐,其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和单位审核。由个人申请并由单位审核,填写《合肥市卫生系统第一届中青年杰出(优秀)专业技术优秀人才申报表》,单位根据选拔培养条件,择优推荐,签署推荐意见,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申报材料需按要求提供身份证、职称、学历及学位证书、科技立项、奖励、论文等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区医疗单位申报材料交由县区卫生局审核,填写推荐意见,上报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材料直接上报至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
3.局人才办初审。由局人才办对照选拔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后向市卫生系统第一届中青年杰出(优秀)专家技术人才评比领导小组上报。
4.专家评审会评审。评审工作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市卫生局组织业内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召开评审会议后,提出建议名单。
5、组织考核、公示。由局人才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拟定中青年杰出(专业)技术人员建议人选考察,听取单位和业内人员意见,对无异义人员进行系统内公示。
6、认定、落实待遇。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局人才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选结果通报会,进行表彰奖励,并落实相关待遇。
四、相关待遇
对认定的市卫生系统杰出(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三年的认定周期内,在局人才办在人才专项经费中按优秀人才每月150元,杰出人才每月100元予以补助,补助时间自下文认定的次月起执行。在三个年度内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次外出休养活动,提供一次学习培训的机会。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在本次评选活动中,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在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中营造浓厚的评选氛围;
2.对照标准,严格审核。各单位要仔细对照局评选基本条件认真审核,严把硬件关,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
3、积极申报,热情服务。各单位在申报材料时要积极主动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充分做好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
4.注意质量,突出重点。各单位要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填写有关事项务必详细,成果和论文等要重点围绕本专业领域填写。
本次评选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本评选工作联络员名单,对照评选条件在2008年7月30日前上报评选人员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1.
附件一:市卫生系统第一批中青年杰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名额限定表.xls 2.
附件二:合肥市卫生系统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登记表.doc 二OO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