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合政办秘〔2009〕15号
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积极防控传染病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2009年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范围不发生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经市政府同意,从2月至5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暨防控传染病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广泛动员,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春季是各种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全省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防控传染病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动员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全面清理城乡环境卫生,解决 “脏、乱、差”问题,使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较大改观。继续开展“三清”、“三改”和“四灭”活动,对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公路沿线、车站、农贸市场,农村地区要实行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
二、巩固成果,把千村百日行动引向深入
“清洁家园、绿化乡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要求,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巩固行动成果,探索和建立“县(区)政府领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保洁员承包、广大农民普遍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疾病卫生知识
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以春季传染病预防为重点的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病,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加强学校学生的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健康教育和职业防护,继续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在农村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教育。
四、强化监管,提高疫情预防控制能力
卫生、畜牧水产、教育等部门要强化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管,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科学防治,建立和执行疫情通报、信息交流和沟通制度。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完善防控救治应急预案,加强医疗、疾控机构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进行一次集中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蝇、防鼠、防尘、餐具消毒、垃圾密闭收集等措施的落实;强化城乡供水水质卫生管理,对农村乡镇自来水厂、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开展一次集中消毒,并落实消毒措施;加强对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畜牧水产部门要按照有关人畜共患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认真落实牲畜免疫、检疫和阳性畜扑杀等综合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和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食品市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健全并落实健康巡查、晨检、新生入学查验接种证、健康教育、疫情报告等制度。一旦发生疫情,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处置。
五、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爱国卫生运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共同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卫生、农业、建设、工商、环保、水利、旅游、宣传、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加强传染病防治摆上当前卫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防疫 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1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