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
2007年度考核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在年度考核工作中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控制优秀比例,在12%以内。
计算方法:在职在编人员数减去单位领导人数乘以12%,等于优秀人数。(小数点后不得四舍五入,以整数为准)
2.领导暂列为“合格”等次。
3.凡优秀人员请在上报花名册一栏,注明在单位编制册某页某行。
4.原关于2007年度考核工作通知中关于优秀比例人数计算方法作废。
5.各单位在3月20日左右上报局组织人事处。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
合肥市先进个人奖励审批表.doc 合肥市先进集体奖励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