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2013〕10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本市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提高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监督秘〔2013〕169号)、《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卫监督秘〔2013〕107号),我局制定了《合肥市2013年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卫监督〔2013〕109号合肥市2013年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方案.doc
合肥市卫生局
2013年3月28日